一、基本情况
梁东华,女,1971年10月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学历,现任娄烦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。
二、工作业绩
在多年的法院工作中,梁东华同志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工作技巧。已成为一名受同事肯定、当事人认可的优秀人民法官,她从不矫情,分配给她的工作任务总是用心做好,时时归纳总结;碰到法律条文难解的问题,她总能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综合考虑,寻求最佳解决途径;对待同事,她友善诚实,从不抱怨,对当事人,她耐心和气,从来都是温言释法;对待工作,她认真踏实,始终都是一丝不苟。多年来,正是凭借这样的努力不懈,她从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副庭长、庭长一步步走来,每一步都踏实而认真,坚定又执着。
2014年,梁东华被任命为娄烦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。从一名法官成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,这意味着不仅要办好自己负责的案件,还要做好庭室的管理工作,带领本庭室的同志办好案子。面对工作压力,她没有丝毫退缩。在认真分析了自身职责和庭室的情况之后,她将工作分了三大块:一是做好本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明确职责分工;二是快速高效地处理自己承办的案件,当好法官;三是做好协调工作,协调好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,在其他部门工作中有需求时及时予以帮助。在她被任命为庭长后,由于院里办案力量不足,她既是庭长也是唯一的法官,庭里所有审判任务均落在她一人肩上,但她没有叫屈,也不抱怨,而是一头扎进工作中,年年都按时完成全部工作任务。2017年,法院系统实行员额法官制,她以较好的成绩成为员额法官。鉴于该院的实际情况,所有员额法官均等分案,也不分民刑案件,梁东华同志以更大热情投入到这次改革后的工作中,两年来承办民事、刑事、商事、非诉执行等案件140余件,结案率100%,其中调撤率达到58%,案件归档、文书上网均按要求保质保量予以完成。
三、所获荣誉
正是因着这样的工作实绩和群众中良好的口碑,梁东华同志多次被市县评为优秀法官、十佳法官、重调息诉先进个人、巾帼英雄等,并荣立过个人三等功。
四、廉政建设
法官是一架天平,它以良心的砝码评判司法公正;法官是一种责任,它以精调细判求得定纷止争;法官是一种神圣,它以法袍法槌诠释着公平正义。作为一名法官,工作中难免接触到形形色色各色当事人,有的难免会对法律有误解,但没有一个当事人对梁东华同志的人品产生过怀疑。多年以来,她始终如一的坚持公正无私办案,清清白白做人,兢兢业业工作,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,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良心和法律的评判!